万博体育3.0手机版

_万博体育3.0手机版

万博体育3.0手机版

※ 详细内容


所在位置: 万博体育3.0手机版» 外教外专» 聘请指南» 外专外教的聘请程序

外专外教的聘请程序


发布日期:2014-10-14 浏览: 次


(一)教务处(研究生处、科技处)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填报《大理学院拟聘外专、外教校内申请表》(见本栏相关下载)申请聘请外专、外教,经万博体育3.0手机版同意后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招聘需求,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应聘者。
 
备注:注明教务处(研究生处、科技处)相关条款,教务处负责本科生任课外教聘请相关事宜;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任课外教聘请相关事宜;科技处负责外专聘请相关事宜。以下注明教务处(研究生处、科技处)条款处同上。
 
(二)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到应聘者后,教务处(研究生处、科技处)、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应聘者,并于确定聘请前3-6 个月,将经考核通过并拟聘用的外专、外教的必要材料及《大理学院外专、外教聘用校内审批表》(见本栏相关下载)书面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(注:如用人单位已有拟聘用人选,可直接填报《大理学院外专、外教聘用校内审批表》报批。)
 
(三)聘请人选确定后,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启动外事手续,经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,报送云南省外专局和云南省外办签发“来华工作许可证”和“聘请外国专家邀请函”。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上述两个文件或邀请函寄达外专、外教本人,外专、外教凭上述文件去我驻外使(领)馆办理来华工作(Z)或访问(F)签证。
 
(四)需在外籍教师入境后24小时内带其到所驻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。
 
(五)办理居留许可:外籍教师持Z字签证入境后,30日内必须到公安局办理居留许可。
 


Copyright 1997-2015 Dali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